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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落实民营学校和养老机构水电气 价格政策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0-22 | 点击:1059 | 字体: | 打印关闭
各县(市、区)发展改革局,内江经开区经科局、内江高
发局:
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
的通知》《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》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
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等相关规
校和养老机构用水、用电、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。为
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价格政策,支持民营学校和养老机构
请各县(市、区)深入摸排民营学校和养老机构水电气价
情况,发现存在未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或转供水电气违规
问题,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企业限期整改,拒不整改的移
监管部门,依法进行处置;同时,加强信息沟通报送,及
理整治情况上报我委。
联系人: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
杨静
电话:2024431
664180548@qq.com。
附件:内江市民办养老机构名单
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 4月 19 日

附件1:内发改价格〔2023〕169号关于落实民营学校和养老机构水电气优惠价格的通知.pdf